近日,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对一家新开业的宾馆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宾馆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不能提供从业人员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资料。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现场还对宾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仔细讲解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知识。后经执法人员复查,该宾馆及时改正了违法行为,对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并将相关培训资料存档备查。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与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相关的法条。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池州新闻网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明确要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哈尔滨新闻网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明确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明确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时政新闻网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或者安排未经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上岗的;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
(四)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 南平新闻网
(五)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
(六)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的;
(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八)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
(九)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的。”
最后,提醒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认真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建设做出贡献。